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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减轻生育医疗费用负担,湖北省医保局、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卫健委发布《关于推行住院分娩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零自付”的通知(试行)》。6月15日起,湖北省住院分娩政策范围内费用实现“零自付”,住院分娩“零自付”定点协议管理,医疗机构名单持续更新中,具体医院请咨询当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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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北发布、湖北省医疗保障局、长江云新闻
编辑:董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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