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燃气通气点火安全条件的
郑重告知
致十堰中燃燃气用户:
燃气安全直接关系到您和家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也与社会公共稳定息息相关。为严格执行国家燃气相关标准与规范,切实防范因产品不合格、安装不规范所引发的燃气泄漏、爆炸等安全事故,保障您能够顺利、安全地使用燃气,现就燃气通气点火有关事项向您郑重告知如下:
一、通气点火前置条件
您需自查用气环境是否符合标准及准备相关资料,我公司核查无误后,方可安排通气点火:
(一)燃气设施及器具必须安装在通风良好、具有自然排气条件的厨房或非居住房间内。严禁设置在卧室、客厅、地下室等人员居住和休息的场所。对于开放式厨房,按照相关安全规范,必须在厨房与起居室(客厅)之间安装防火隔断门,方可予以通气。
(二)所有燃气管道、表具必须明设,严禁私自包裹、改装或占压。燃气管道应与电源插座、开关等电气设备保持至少15厘米的安全距离,燃气表与电气设备的净距应不小于20厘米。
(三)燃气灶具、热水器、壁挂炉等燃气燃烧器具的产品合格证(铭牌)、品牌合格证书及购买发票(购买凭证);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的燃气燃烧器具,还需提供合法有效的强制认证证明。
(四)燃气连接管(含波纹管)、自闭阀、泄漏报警器、切断阀、燃气阀门等燃气设施的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随燃气具“打包”附赠的配件需符合同等质量要求)。
(五)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单位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专业)。
(六)安装维修作业人员的《职业技能岗位证书》或《燃气具安装维修资格证》。
(七)安装完成后的保压测试完整记录(需真实填写测试数据,经您现场签字确认)。
二、通气点火办理流程
(一)您完成燃气设施安装后,需向我公司提交通气点火申请及上述相关资料。
(二)我公司收到申请后,将安排专业人员上门开展安全核查,重点检查燃气器具及配件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安装操作是否规范、保压测试是否合格、燃气设施有无泄漏等情况。
(三)经核查确认无安全隐患、符合通气条件的,工作人员将现场办理通气点火手续,并向您演示安全用气基本操作;若核查不符合要求,将一次性告知整改事项,待您完成整改并复查合格后,再行安排通气点火。
三、重要安全须知
(一)您所使用的燃气燃烧器具及配件,必须符合《燃气服务导则》(GB/T 28885-2025)等国家强制性标准,严禁购买和使用无产品合格证、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执行标准的“四无”产品,以及管壁厚度不足、材质不符合安全标准的劣质产品。
(二)燃气设施的安装、改装、拆除、迁移,必须由取得相应资质的单位及持证上岗人员按照《城镇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标准》(GB/T 51474-2025)等规范实施,严禁无证人员擅自操作,严禁私自改动燃气管道、阀门等设施。
(三)安装过程中,燃气波纹管截断、打波、接口连接等关键环节,必须由安装人员使用专用工具规范操作;安装完成后,务必要求安装单位进行保压测试并留存记录,未完成保压测试或测试不合格的,切勿申请通气点火。
(四)管道燃气用户若需改变燃气用途、用量或燃气设施布局,须提前向我公司提出申请,经我公司答复同意后,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实施改造,严禁擅自变更。
四、责任与风险提示
(一)若您使用不合格燃气产品或委托无资质单位、无证人员进行安装维修,导致无法通过安全核查的,将暂缓通气点火,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您自行承担。
(二)因使用“四无”产品、劣质配件或安装维修不规范引发燃气安全事故,造成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将依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方的民事赔偿、行政处罚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燃气用户请注意,人员上门服务时将同步对您的燃气设施进行安全检查,相关结果需您签字确认,请予以配合;管道燃气用户应定期自查燃气设施,建议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养成安全用气习惯。为了您和家人的安全,请严格遵守上述要求,积极配合我公司的点火通气、安全检查工作。
为了您和家人的平安,请务必遵守上述安全要求,并积极配合我公司的通气点火及日常安全检查工作。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业务咨询,欢迎随时拨打服务热线:0719-8226303、0719-8207610。
感谢您对燃气安全工作的理解与配合!让我们携手共筑燃气安全防线,守护美好家园。
十堰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18日
编辑:尹杉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