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广电讯(全媒体记者 刘爽 通讯员 龚慧) 近日,经市委编委会研究决定,我市新设立市南水北调区域协作中心,在市南水北调水源区保护中心加挂牌子,并牵头负责全市区域协作有关工作。
此次调整,是市委市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和重要回信精神的具体体现,是更好落实省委实施区域联动战略、深化京堰对口协作的重要战略举措,是推进我市党政代表团与北京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座谈会议精神落到实处的具体工作创新,是更好发挥京堰对口协作独特优势,进一步推动京堰协作向更宽领域、更深层次、更高质量迈进,从体制机制入手的务实改革行动。
根据安排,市南水北调水源区保护中心(市南水北调区域协作中心)具体承担以下职责:
1.开展京堰对口协作。负责开展生态环保、产业转型、项目合作、社会民生、科技创新、人才培育等领域京堰协作交流活动,推动构建南北共建、互利双赢的区域协调发展新格局;对接联络北京市、湖北省南水北调对口协作工作部门,推动完善京堰高层互访、部门协同、区县对接等工作机制;统筹全市京堰协作日常工作。
2.组织实施对口协作项目。负责南水北调京堰对口协作项目谋划储备、筛选申报、实施管理、协调服务等工作;落实《湖北省南水北调对口协作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相应职责,推动对口协作资金分配和使用方式创新。
3.开展区域协作战略研究。负责十堰市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的研究推进,研究受水区南水北调相关政策,深化区域协作创新,拓展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路径。
4.协调宣传推介工作。组织协调在京开展南水北调宣传教育、新闻发布、资源推介等工作,配合国家、省和京津冀豫主流媒体采访报道区域协作工作,动员社会各界支持十堰绿色转型发展,参与水源区保护。
5.对接联络十堰周边地区。负责与十堰周边水源区地区互动交流,合力争取国家政策支持,协同推进水源保护、绿色发展。
6.推进南水北调后续工作。组织推进南水北调工程后续高质量发展工作,参与对全市南水北调工程范围内的节水、治污、生态环境、水源和文物保护等工作的监督管理。
7.联络服务对口协作在堰挂职干部。
8.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据悉,为搭建全市集中交流展示对口协作工作平台,进一步扩大十堰核心水源区影响力,十堰市南水北调水源区保护中心(市南水北调区域协作中心)官方微信公众号、官方视频号于8月8日开通上线,敬请关注。
十堰市京堰协作官方微信号
十堰市京堰协作官方视频号
编辑:姜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