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广电讯(通讯员 薛涛 龚先进)近日,丹江口市推出工业用地弹性年期出让“政策大礼包”,切实提高工业用地利用效率,降低企业用地成本,合理配置土地资源,助力营商环境再升级。
工业用地弹性年期出让,是指在工业用地法定最高出让年限内,根据国家产业政策、产业发展周期、投资建设期、生产运营期及丹江口市工业产业发展趋势,结合国土空间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综合确定土地使用年限的土地出让方式。
丹江口市工业用地弹性年期出让方式,分为确定年限出让和先租后让两种。确定年限出让年限一般不超过30年,重大招商引资、重大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信息经济产业等鼓励类产业用地的土地出让年限,可按40年一次性整体出让。确定年限出让可设定20年、25年或30年等出让年限。通过先租后让方式供应的工业用地,租赁期一般不超过5年,租赁期与协议出让总年期不超过30年。
工业用地弹性年限出让实行最低价标准制度,40年工业用地价格按照基准地价确定,20年、25年、30年的出让价格,按照出让年期与工业用地法定最高年期的比值确定修正系数。采用先租后让方式的,承租人在规定期限内,按合同约定缴纳土地租金,租金按照租赁期限与工业用地法定最高年期的比值乘以50年工业用地基准地价计算;转为协议出让后,土地出让金按照出让期限与工业用地法定最高年期的比值乘以50年工业用地基准地价计算。经整改达到协议出让条件的,整改期限土地有偿使用费按照租赁期收取。此外,还规定了工业用地弹性年期出让届满后的收回和续期等事项。
丹江口市工业用地弹性年限出让政策的出台,有效减少企业用地成本,让企业“轻装上阵”。同时,工业用地有了“套餐”,为企业提供了更多选择,提升了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激活了高质量发展新动能,为优化营商环境又“加码”。
编辑:霍雅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