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广电讯(全媒体记者 明佳)为深入实施旅游服务质量攻坚行动,深化“文明旅游、全民导游”创建活动,2024年5月,市文旅局制发《十堰市“旅游质量监督官”制度实施方案》,通过招募100名“旅游质量监督官”,对全市A级旅游景区、星级旅游饭店、等级旅游民宿、博物馆等涉旅环节进行全覆盖式监督,提出建设性意见,推动解决影响游客旅游体验的难点、堵点问题,不断提升游客对我市文旅服务的满意度,进一步打造服务有温度、市场有活力、发展有特色的文旅市场环境,叫响“太极武当,山水十堰”旅游品牌,推动文化和旅游业高质量发展。
监督重点包括:
(一)A级旅游景区:包括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出入园验票口设置、票务管理、工作人员服务、游客服务中心基础设施建设、安全设施管理、旅游厕所设置和卫生管理、景区景点内线路交通设计和管理、景点内部餐饮、娱乐项目定价和服务等情况。
(二)星级旅游饭店和等级旅游民宿:包括客房和餐饮定价、配套设备设施建设和舒适度、从业人员服务、安全设施管理、环境卫生管理等情况。
(三)博物馆:包括场所内游览服务、陈列展览、基础设施、从业人员服务质量、场所的环境卫生管理、安全设施管理等情况。
实施原则:
(一)坚持全面覆盖与突出重点兼顾。力争做到对全市A级旅游景区、星级旅游饭店、等级旅游民宿、博物馆等涉旅市场经营场所和主体的旅游服务质量监督全覆盖,同时突出对热点场所、旅游旺季、舆情风险等重点领域的深入监督,实现重点突破。
(二)坚持问题导向与优化提升兼顾。本着“短什么补什么、弱什么强什么”原则,紧盯游客和消费者关注的堵点、难点、痛点问题,通过实地体验、问题反馈,促进督办整改,把意见建议转化为实实在在的服务质量提升成果,帮助运营单位有效提升服务品质。
(三)坚持换位思考与管理优化兼顾。从游客、消费者角度出发,设身处地感受旅游产品和服务,深入了解需求和反馈,有针对性地提出完善建议,帮助运营单位出主意、想办法,优化服务方式方法,增加旅游收入。
按照“自愿申报,部门推荐”原则,各县(市、区)文旅部门在辖区文旅企事业单位、新闻媒体等社会各界招募评选一批“旅游质量监督官”,签订《“旅游质量监督官”公约》。
具体人员名单公布如下:
编辑:张正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