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整治!十堰一地通告

时间:2024-06-25 10:23 来源:微竹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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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竹溪县公安局发布关于开展流浪犬集中清理整治的通告,详情如下:

一、集中清理整治时间和范围

1.整治时间:2024年6月20日至2024年12月31日

2.整治范围:竹溪县城区和各乡镇

二、整治内容

1.养犬必须拴养或圈养,凡不拴养、圈养四处游荡的,一律视为流浪犬予以捕捉清理,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由养犬人自行承担;

2.外出遛狗要牵绳,不牵绳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3.不得携犬进入机关、学校、医院、体育馆、商场超市、酒店等公共场所,拒不改正的,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4.不得携犬乘坐除出租汽车以外的公交车辆。拒不改正的,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三、欢迎广大人民群众拨打110举报流浪犬或不文明养犬问题,公安机关接到举报后将第一时间处置、处罚。对举报人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保护;对威胁、报复举报人,构成违法犯罪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请广大人民群众积极配合此次整治行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整治期间,对涉嫌妨碍执法、妨碍公务、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行为,将依法予以打击。

编辑:张红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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