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县检察院:下乡出庭支持公诉 现场普法护航“生态绿”

时间:2024-06-06 13:29 来源:十堰广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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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广电讯(全媒体记者 耿吉国 通讯员 付扬 周青青)6月4日,在房县大木厂镇百户河村委会百姓大舞台,几张桌椅围成了一个巡回审判法庭,由房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刘某涉嫌非法狩猎罪、非法持有枪支罪一案在这里公开开庭审理,参加旁听的村两委干部、百余名村民们挤满了整间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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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2023年9月至10月间,被告人刘某以预埋弹簧夹的方式在禁猎区、禁猎期内非法猎捕1头猪獾、1只小麂,均被其食用。同年10月10日,因村民放养的两头牛丢失,怀疑是刘某下设的捕猎夹所致,向公安机关报案致案发。公安机关在对刘某住宅进行搜查时,查获刘某非法狩猎使用的弹簧夹数只和猪獾、小麂残肢。

刘某非法狩猎野生动物触犯法网,究其原因还是法律意识淡薄。鉴于刘某年事已高、腿脚不便,同时为了更好发挥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达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承办检察官决定联合法院将庭审现场搬至案发地,通过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以点带面提高群众保护生态资源的法治意识。

庭审现场,承办检察官对被告人刘某的犯罪事实进行指控,出示在案证据材料并发表了公诉意见,被告人对检察机关所指控的犯罪事实及证据无异议,并表示深刻认识错误,自愿认罪认罚。法院当庭作出宣判,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一年。

“刘某的违法犯罪行为破坏了野生动物资源,影响了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造成了国家野生动物资源损失。希望今天在座的所有人都能牢固树立保护生态环境的理念,成为保护绿水青山的践行者。”庭审结束后,检察官、法官“趁热打铁”向旁听群众发放环境保护宣传手册,现场进行普法宣传。

编辑:万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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