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广电讯(全媒体记者 蒋巍 通讯员 戢子轩 张雪婧)罂粟当花种,此举违法。近日,我市警方连续查处了2起把罂粟当花种的案件。
5月15日,朝阳路派出所民警发现一住户阳台上种植有罂粟,随即展开调查,户主张某解释说,她是在小区里捡到别人丢掉的花盆,放家后任其自然生长,不知道长出来的是什么花。
经查,张某家阳台上只发现了三株罂粟,民警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要求铲除。
近期,朝阳路派出所在辖区开展巡查,共发现罂粟29株,都已铲除销毁。
在张湾区,花果派出所民警在一菜地里发现了一片罂粟,有的已长出饱满的果实。民警查找到了菜地女主人,该女子承认了种植罂粟的事实,解释说丈夫爱养花,准备把罂粟当花移栽到家里。
民警向其说明,罂粟作为毒品原植物,国家明令禁止种植,随后,将罂粟进行拔除,现场清点,共25株。根据《治安处罚法》种植罂粟500株以下的,可处10日以上到15日以下拘留,同时处3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可处5日以下拘留或500元以下罚款。
目前,此案在进一步办理中。
编辑:李亚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