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广电讯(全媒体记者 吴刚)近日,按照市委统一安排,六届市委第二轮巡察情况反馈,采取集中反馈和“一对一”反馈相结合的方式,向市水利和湖泊局、市商务局、市人防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招商服务中心、市司法局、市科技局、市经信局等10家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情况。
反馈指出,六届市委第二轮巡察是在党的二十大召开之际、省委开展“三个环境”专项巡视期间、我市打赢疫情防控歼灭战等特殊背景下开展的。市委巡察组坚守政治巡察定位,聚焦本轮10家市直单位的职能职责,对标“国之大者”“省之要者”“市之重者”,坚持了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得到了市委的高度肯定。
反馈强调,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对我市把握“四期叠加”战略机遇,进一步筑牢“稳”的基础、增强“进”的势头、赢得“好”的态势,深化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建设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时刻对标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以巡察整改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要压实责任、聚焦重点,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持续开创清廉十堰建设新局面,为完成好“十四五”时期各项目标任务、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成势见效提供坚强保障。
反馈要求,各被巡察党组织要把整改作为履行职能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主要负责人要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抓整改的内在自觉,督促提醒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落实整改责任,要完善制度机制,把“当下动真改”与“长远长久立”衔接起来。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督促巡察整改作为强化政治监督、做实日常监督的重要抓手,监督被巡察党组织落实巡察整改任务。组织部门要把巡察发现的问题作为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考核评价、选拔任用、监督管理的重要参考。市委巡察办要加强统筹协调、跟踪督促、汇总分析,不断推动整改常态化长效化。
编辑:张红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