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驾驶+套牌+伪造车牌+驾驶报废车…十堰大胆司机被刑拘!

时间:2022-07-27 18:01 来源:十堰广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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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广电讯(全媒体记者 耿吉国 通讯员 秦英)无证驾驶、驾驶报废车上路、使用套牌、伪造机动车号牌……7月25日下午,郧阳交警依法将违法行为人何某送往郧阳区拘留所执行拘留,并处罚款6700元。

2021年12月21日20时10分,郧阳交警接群众举报:“郧阳经济开发区金龙路海德公园小区门口路段,有人无证驾驶报废车辆。”接报后,执勤交警迅速展开调查。

经查,当晚,郧阳经济开发区长坪村村民何某驾驶无牌白色东风雪铁龙从郧阳经济开发区何家沟安置小区载着同村村民江某、黄某行驶至海德公园小区大门口处,并将车辆停放于路边,三人前往社区诊所。交警发现,该车辆悬挂前车牌为鄂C3A915号牌,后车牌为鄂S08676号牌,执勤交警当场将车辆拖移至郧阳交警六中队并对案件进行调查。

经司法鉴定部门鉴定,何某车辆悬挂的前车牌鄂C3A915号牌为真实号牌,车辆类型为轻型栏板货车,机动车状态为注销,悬挂的后车牌鄂S08676号牌为伪造的号牌。而该白色东风雪铁龙车的真实号牌为鄂CC8705,当前状态为“达到报废标准”。此外,何某本人从未办理过机动车驾驶证。何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构成了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驾驶已达到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等多种违法行为。

2022年3月26日,郧阳区公安分局依法给予何某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行政拘留5日并处行政罚款1000元,驾驶已达到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上道路行驶处收缴机动车、强制报废并处行政罚款500元,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处行政罚款200元;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处收缴伪造机动车号牌处行政拘留5日并处行政罚款5000元之处罚。合并对何某处收缴机动车、强制报废、收缴机动伪造机动车号牌,行政拘留10日(2022年7月26日至2022年8月5日执行)并执行处行政罚款6700元之处罚。

编辑:董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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