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广电讯(全媒体记者 耿吉国 通讯员 王琴)近日,丹江口检察院与市林长制办公室联合印发《关于建立“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的实施方案》,明确了联席会议、信息共享、办案协作、联合督办、资源损害赔偿衔接等机制,通过工作机制的建立和落实,进一步加强涉林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形成保护森林资源的强大合力,对破坏森林资源问题早发现、早制止、早查处,实现治理在源头,更好地服务保障丹江口市森林生态安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推进“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落实落细,助力森林资源保护,有效预防和打击涉林犯罪,4月18日,丹江口市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与市场监督管理局、林业管护中心、森林警察大队联合开展打击野生动物非法贸易专项行动。
行动中,联合检查组对该市部分菜市场开展突击检查,重点查看市场有无销售活体畜禽和野生动物等情况,并现场向市场商户和买菜市民普及野生动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
随后,检查组一行来到官山镇,采取抽查的方式对当地农家乐的经营范围、冰柜存货以及菜单内容等进行检查,详细了解他们在日常经营中是否存在非法收购、加工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利用带“野味”字样菜单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的情况,告诫经营户非法买卖野生动物的严重法律后果,呼吁大家禁止买卖、食用野生动物,自觉当好生态文明建设的践行者、推动者。
“禁止买卖和食用野生动物的要求我们早都牢记在心了,请各位领导放心,我们保证守法经营,自觉守护生态环境。”检查过程中,菜市场商户和农家乐经营户纷纷表态。
此次行动,在菜市场和乡镇农家乐均未发现销售活禽和野生动物的情况。
下一步,该院将继续加强与各职能部门的协作配合,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常态化推进“林长+检察长”工作开展,不断完善涉林案件线索双向移送机制,进一步加大公益诉讼检察办案力度,做好涉林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实现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同向共赢,积极推动生态环境治理保护,为建设“‘两山’示范市、魅力新水都”贡献检察力量。
编辑:李晓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