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发执行悬赏公告!下列8人共涉9起案件,均因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被丹江口法院发布执行悬赏公告,欢迎全网市民举报失信者线索,凡经丹江口法院查证属实,最高奖励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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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获得悬赏奖励:
(一)举报的被执行人下落地址非为经常性居住/办公地址,人民法院无法采取强制措施的;
(二)举报人使用非法手段获取相关线索的;
(三)举报人为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包括正式干警以及其他非正式编制工作人员的;
(四)依诚实信用、公序良俗等原则,属于其他不应支付悬赏金的情形。
本悬赏公告有效期限: 2022年2月18日起至2023年2月18日止。
其他说明:
未尽事宜,以《丹江口市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实行悬赏执行的规定(试行)》的规定为执行标准。
编辑:陆兴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