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为除夕不会有警察查酒驾,没想到还是被查个正着”。1月31日,一名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驾驶员在被十堰市公安局高速公路警察支队竹山大队民警查获时,后悔不已。
1月31日,农历除夕,万家团圆时,十堰市公安局高警支队民辅警坚守在护航群众出行的一线岗位上。当日20时许,十堰市公安局高警支队竹山大队在G4213麻安高速竹山收费站开展酒驾夜查统一行动,对一辆白色SUV例行检查,经呼气式酒精测试检测,发现驾驶员肖某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立即将其带至大队进行调查。
经查,肖某是竹山官渡人,中午在房县喝了白酒,想着除夕应该不会有警察查酒驾,抱着侥幸心理,便上高速前往竹山,没想到驾车刚下高速便被正在执勤的民警查个正着。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肖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将面临2000元罚款、记12分、驾驶证暂扣6个月的处罚。
十堰高警提醒:新春佳节,万家团圆时,走亲访友,聚餐聚会活动增多,为了自己和亲属、朋友的安全,要时刻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发现酒后驾车的要及时予以劝阻,万不可心存侥幸。(秦楚网 文、图/记者 杨建波 通讯员 杨枭 特约记者 孙弋)
编辑:李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