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最新招聘95人!详情看这里

时间:2021-08-28 11:51 来源:十堰广电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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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房县面向社会招聘初中紧缺学科教师公告

结合我县事业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在落实卫生防疫要求的前提下,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本科及以上学历初中教师20名,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数量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各类人员,详见《2021年房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初中紧缺学科教师岗位和条件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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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无违法违纪行为;

2.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取得初中及以上学段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取得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31日);

3.身体健康,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招聘程序和要求

(一)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的各个环节,含填报个人信息、上传个人照片、资格初审及查询、缴费和打印准考证均通过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fangxian.gov.cn/xzdh/zfbm/fxrsj/)。

(二)时间安排报名时间:2021年9月6日8∶30至9月8日18∶00.报名窗口于2021年9月8日18:00准时关闭。

(三)岗位调剂此次公开招聘岗位不受开考比例限制。对无人报考的岗位,经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将该岗位计划调剂到报考人数较多的岗位。

(四)面试面试重点考察考生的综合政治素养、教育专业、语言表达、教学专业等方面的能力。面试采取讲课方式,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面试成绩的最低合格线为80分。如遇同一岗位面试成绩相同时,进行笔试加试。(房县教育局)

咨询电话:

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19-3223722

房县教育局:0719-3109286

房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7名幼儿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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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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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考条件具有符合教师岗位的专业能力,有较好的表达能力和较强的综合素质,持有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取得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31日)。

二、报考程序和要求

(一)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的各个环节,含填报个人信息、上传个人照片、资格初审及查询、缴费和打印准考证均通过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fangxian.gov.cn/xzdh/zfbm/fxrsj/)。

(二)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9月6日8∶30至9月8日18∶00。

报名窗口于9月8日18:00准时关闭。

二、笔试

(一)笔试内容为幼儿教育学、幼儿心理学和学前教育专业知识,采用闭卷方式进行,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二)笔试计算方法:

1.笔试满分为100分,学前教育专业知识占笔试成绩70%,幼儿教育学、幼儿心理学占笔试成绩30%。

2.“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笔试原始成绩加5分后进行折算。符合加分政策条件的考生应于9月10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到房县人社局事业股提交相关材料(“三支一扶”加分申请表、“三支一扶”期满证书、考核表原件及复印件),逾期不再受理。

三、面试

面试重在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和课堂教学能力,以说课及才艺展示的方式进行。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计算方式为考官评分总和的平均分(去掉考官评分中的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面试分数当场向考生公布并由考生签名确认。

咨询电话:

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19-3223722

房县教育局: 0719-3109286

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房县教育局

2021年8月26日

公告!郧西公开招聘32名高中教师

2021年下半年郧西县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公告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3号)、《人社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27号)文件精神,郧西县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2名高中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符合应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各类人员(详见附件1《2021年下半年郧西县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岗位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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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事业心、责任感。

2.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心条件,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以及其它要求。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4)原工作(聘用)单位不同意报考的;

(5)被列入《黑名单及其国家联合惩戒备忘录》并被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6)我县在编在岗教师;

(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报考程序及步骤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注册报名的各环节,包括填报个人信息(报名界面未设置但招聘条件要求的内容,填写在备注栏处)、上传个人照片、证件、资料、资格初审及查询、缴费和打印准考证均可直接登录http://yxjob.rzv5.com/web/index?theme_id=4进行网上注册报名。所有参加此次招聘的考生均需在规定时间完成网上注册报名、缴费确认。考生须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二)时间安排

1. 报名时间:2021年9月3日8:30至9月5日18:00。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期间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所报岗位未通过审核的,可在注册报名时间内重新选报其他岗位。注册报名时间结束后,考生无法改报或修改,请考生尽早按要求完成注册报名工作。

2. 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9月3日9:00至9月6日12:00,招聘单位网上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可同步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3. 缴费确认时间:2021年9月3日9:00至9月6日18:00,资格审查通过的报名者需及时在网上缴费确认。按鄂价费字〔2007〕18号、鄂价费规〔2011〕100号文件规定,每位考生缴纳笔试考务费100元。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和城乡特困救助对象,先在网上报名缴费,可凭有效证明材料于2021年9月7日上午8:30—12:00到郧西县教育局人事与教师管理股338室申请退费,地址:郧西县城关镇南正街212号,咨询电话:0719-6221305。

4. 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公告。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公告规定的时间,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遇问题,请致电0719—6221305

建议考生合理安排时间,错峰报名、缴费,逾期未完成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三)报名要求

1. 注册报名时考生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诚信承诺书拍清晰照片予以上传。

2. 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和诚信承诺书(承诺书见附件2,下载打印签名按手印后上传),填写有关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对填报和提供的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考生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或者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在面试前资格复审时取消面试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和费用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3. 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网上注册报名的源照片必须为标准证件照,红、蓝或白色背景,jpg格式,照片清晰并需完成照片上传。

4.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报考材料及不符合招聘公告条件要求的,即取消其相应资格,并录入诚信黑名单。

5. 资教生(特岗生)、“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人员报考,需提供有效证件、材料证明其身份。

6. 所报考岗位有其他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应提交真实、有效的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以及相关证明材料。

7.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环节均需持有笔试准考证,请考生妥善保存。

本次招聘岗位名额与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到1:3以上方可开考。同时,本次招聘岗位均属紧缺岗位,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可放宽至1:2的比例开考;对报考人数不足1:2比例的岗位,在开考前将该岗位招聘计划以公告形式调剂到其他岗位。

三、考试

(一)笔试

1.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持本人笔试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按照笔试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地点,以及疫情防控要求等参加笔试)。

2.内容: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内容涵盖政治、经济、法律、科技、历史、时事、教育学、心理学等方面的知识,同时考察考生的观察分析、逻辑思维、语言理解、综合协调、竞争发展能力和心理素质。笔试满分为100分。

3. 政策性规定加分:根据《湖北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间和服务期满有关政策的意见》(鄂人社发〔2010〕36号)精神,参加“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且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的高校毕业生(含资教生、特岗生),在折算前的笔试综合成绩上增加5分,“三支一扶”人员中已经通过考试等途径录用为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三支一扶”人员加分政策优惠。符合加分政策条件的考生于9月7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3:00至6:00)到郧西县教育局人事与教师管理股338室提交加分资格材料,逾期不再受理。考生提交资料包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资教(特岗)、“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加分申请表(附件3)。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将在县政府(县教育局)网站上对拟加分对象进行公示。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 笔试有关要求:

(1)考生进入考场时,一律接受金属探测器检查。考生不得携带无线电通讯工具等物品进入考场。

(2)无线电通讯工具包括:手机、微型电脑、微型耳麦;伪装成计时工具、手镯、项链、皮带扣、纽扣等配饰类或橡皮擦、钱包等形式的无线电发射、接收装置及附件;手镯、项链、纽扣等形式的拍摄、扫描设备;电子贮存设备等。

(3)考场内统一配挂无声挂钟,考生一律不得携带计时工具进入考场。发现计时工具视同作弊。

(4)考生在考试开考30分钟后,才能交卷离开考场。但不能离开考点,在考点规定的地点等候,考试结束后方可离开考点。

(5)参加考试的考生应认真阅读《考试疫情防控须知》(见附件4),从考前14天起,自行每日测量体温,填写《健康情况声明书》(见附件5),并于考试入场检查时上交。

(二)资格复审

1.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学科岗位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初步人选名单;对达不到1:3比例的急需紧缺岗位人员,面试人数之比可放宽到1:2;面试入围人选不足1:2的,是否核减和调剂岗位以面试前公告为准。对只有一人参加面试的岗位和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比例等于1:1的岗位,通过划定面试成绩合格线(考生面试成绩合格线为80分)的办法,达到合格线的考生方可列为体检、考察对象,未达到合格线的,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环节,并取消该岗位。

2.县教育局会同县人社局具体组织面试资格复审,通知面试人选,组织面试工作。面试初步人选参加资格复审时,需提供相应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具体如下:笔试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与笔试准考证相同的照片2张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它资料。

3.面试资格复审合格者,由县教育局发放《2021年郧西县公开招聘高中教师面试通知书》,确认为面试正式人选。面试初步人选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复审资格。在面试资格复审期间,出现自动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情况的,依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参加面试的考生缴纳面试费50元。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和城乡特困救助对象,免收面试费。

3.专家面试组现场实名评分,满分为100分。面试重在测试教育教学能力,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和课堂教学能力。面试主要以无学生讲课的方式进行,时长10分钟,满分100分。面试分数应当场向考生公布并由考生签名确认。

4.考生在面试开考前10分钟未到达指定面试地点或者弃考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四)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岗位录取人数最后一名综合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面试成绩再相同,以学历高者优先;如学历再相同,则进行加试,加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核

体检、考核由县人社局、县教育局统一组织。根据岗位计划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人选。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费用由考生自行负担。

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提出异议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完成全部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可按医嘱暂缓相关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体检结论合格,再行办理聘用手续。因考生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不予聘用的,可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进行体检。

考核采取函调、实地考察等方式,重点审查考生的学籍档案和现实表现,提交《政审考核表》,了解其在校期间、待业期间、工作期间的综合表现情况。考核工作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体检、考核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并确定拟聘人选。

五、公示、聘用

1.考生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和公示无异议后,予以聘用。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和拟聘人选均通过郧西县人民政府(县教育局)网站公示。拟聘人选公示7个工作日。

2.对公示期满无异议且考察合格者,按照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由县教育局统筹管理。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招聘单位聘用通知7个工作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取消后空缺的岗位不再递补。

3.对被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4. 暂未取得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证书的,可放宽至一年试用期内取得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证书。到期还未取得的,解除其聘用关系。

六、招聘工作组织领导

本次招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肃招考纪律,规范操作程序,确保招聘工作正常进行。同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平、公正。(郧西县教育局)

咨询电话:

郧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719-6225778

郧西县教育局               

0719-6221305

附件:

2021年下半年郧西县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岗位计划表.xls

2021年下半年郧西县公开招聘高中教师诚信承诺书.doc

“三支一扶”人员(资教生、特岗生)加分申请表.doc

2021年下半年郧西县公开招聘高中教师考试疫情防控须知.doc

健康情况声明书.doc

郧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郧西县教育局

2021年8月24日

郧西公开招聘16名乡镇民政、文化、畜牧“以钱养事”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根据全县乡镇民政、文化、畜牧“以钱养事”岗位空缺情况,需要面向全县公开招聘乡镇“以钱养事”民政岗位工作人员9名,文化岗位工作人员6名,畜牧岗位工作人员1名,1人仅限报1个岗位。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愿从事乡镇基层工作,服从组织分配;

2.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记录;

3.具备岗位所需的计算机办公软件应用、统计基础、公务管理、公文写作等基本素质;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8月31日以后出生)。民政岗位对以下“三类人员”报名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笔试成绩加5分,不重复加分:①本县“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人员;②现在本县县乡民政机构(含乡镇福利院)从事民政连续工作时间满两年及以上的公益岗和临时工作人员;③已取得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证的人员。文化岗位对从事本县“三区人才”文旅志愿服务或县内文旅产业培育工作满一年以上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不重复加分。

5.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及以上文凭。民政、文化岗位不限专业,畜牧岗位限定专业为:动物生产类、动物医学类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21年9月1日-9月2日(8:30-12:00,15:00-18:00)。

2.报名地点:实行分块报名,分别在县民政局、县文旅局、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办公室。

3.领取《准考证》时间和地点:2021年9月10日(8:30-12:00,15:00-18:00),持本人身份证分别到县民政局、县文旅局、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办公室领取。

四、考试内容和时间(一)笔试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报考者按照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地点、场次参加笔试。(二)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按规定时间不到者,视为自动弃权。

五、公示、聘用

考生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且公示无异议后方可聘用。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和拟聘用人选均通过郧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满后,如无问题,由县民政局、县文旅局、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分别会同各乡镇(场、区)政府(管委会)办理聘用手续。对考察合格者,由各县主管局按照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统一组织考生和用人单位双向选聘。凡被聘用者必须服从分配并按时到岗,在规定时间内不到单位报到或不服从分配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管理使用

本次所招聘的乡镇公益性服务“以钱养事”岗位人员,实行县主管单位和所在乡镇(场、区)双重管理,逐年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后年度考核达到合格以上的予以续聘;对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因个人原因造成重大失误的,予以解聘。

七、性质、待遇

此次招聘人员系“以钱养事”工作人员,不具有行政及事业单位编制,同时服务期限必须满三年,否则视为违约。聘用人员待遇按照《关于切实加强农村公益性服务“以钱养事”人员管理的通知》(西财发〔2017〕108号)文件执行。

咨询电话:

郧西县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0719-6233928

郧西县民政局办公室:0719-6227899

郧西县文旅局办公室:0719-6227268

郧西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办公室:0719-6227606

郧西县民政局

2021年8月26日

编辑:董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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