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竹溪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
当前,全国疫情已蔓延16省市,防控形势十分严峻,为坚决防范疫情反弹和输入扩散,切实保障竹溪县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暂停线下培训。所有线下教育培训机构暂停运行。
二、暂停销售退热止咳药品。所有药店退热止咳类药品下架。个人及家人一旦出现出现发热、咳嗽、咽痛、乏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的,切勿自行服药,立即佩戴口罩前往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详细了解近14天活动轨迹和接触史,就医途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三、严格控制大型聚集性活动。全县范围内暂缓举办大型的培训、会议、展览、演出、庆典等人员聚集性活动,确需举办的按照“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提倡广大居民不组织、不参加各种形式的聚集性活动,公职人员要带头遵守。暂停多人宴请。不举办升学宴,白事从简、喜事缓办;酒店限制聚餐人数,单桌不超过10人,聚餐不超过50人。
四、非必要不出行。请广大居民朋友密切关注疫情发展动态、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最新名单和最新防控政策,非必要不离溪、不离市,减少人员外出活动,禁止前往中高风险区。必须离溪外出的,出行前向所属社区、村和工作单位报备,注意查询目的地防控要求,落实好个人防护措施。
五、倡导健康生活方式。继续保持科学佩戴口罩,养成勤洗手、勤消毒、常通风、距离一米线、不扎堆、少聚集、用公筷、分餐制、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等良好卫生习惯。进入公共场所,主动配合做好测温、验码、戴口罩等防控措施。新闻媒体对出入公共场所不戴口罩的予以公开曝光。
六、实行外来人员登记报备。从竹溪以外地区来溪返溪人员立即向所在村、社区及工作单位报备,并提供3日以内核酸检测证明。近期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与外地新冠病毒感染者存在活动轨迹交集的人员,应立即报备并积极配合做好隔离观察和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
七、疫苗接种应接尽接。凡符合接种条件的居民,请尽快到相关医院及接种点接种疫苗,早接种早受益,共同筑牢全民免疫屏障。党员干部持续开展下沉社区(村)开展“敲门行动”,推进疫苗接种“清零”。确有疫苗接种禁忌症的,需提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医学证明。
八、加强小区进出管控。做好个人防护,严格落实测温、扫码、登记等管控措施。
竹溪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1年8月3日
编辑:喻晨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