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广电讯(全媒体记者 王逸雯 通讯员 程德国)近日,十堰丹江口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五中队快速处理一起阻碍他人施工、酒后驾驶的交通违法行为,违法行为人纪某被依法扣12分、罚款20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2021年5月13日凌晨1时30分,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五中队接市局110指挥中心称,在凉水河镇观沟村十淅高速施工工地,有人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到施工工地闹事,请联合凉水河派出所快速查处,接警后,五中队联合凉水河派出所快速赶赴现场,立即展开调查取证工作。
经民警调查查清全部违法实事,违法行为人纪某,53岁,家住凉水河镇观沟村,今年在凉水河镇观沟村施工,5月13日凌晨1时30分,纪某以施工噪音大为由,酒后置法不顾,自己驾驶机动车到施工工地,阻碍他人施工,严重影响社会治安稳定。现场,民警立即对纪某进行酒精测试,经查,纪某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其酒精含量为47mg/100ML。已构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标准。被依法扣12分罚款20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其他违法行为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编辑:董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