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一地发布通告!明早恢复城际公交及区内公共交通运行

时间:2020-03-20 08:48 来源:十堰广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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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9日,郧阳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最新通告,21日上午恢复城际公交及区内公共交通运行。通告全文如下↓

关于恢复城际公交及区内

公共交通运行的通告

根据省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恢复交通秩序有关精神,现就恢复城际公交及区内公共交通运行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3月21日上午6:00起,有序恢复出租车在区内的营运。

二、自3月21日上午6:30起,有序恢复郧阳区与十堰市主城区城际公交(100路、103路、105路)及区内公交营运。实行早、中、晚分时段双向发车,上午6:30-9:00,中午11:20-14:30,下午17:00-19:00(视情调整)。票价不变。

三、自3月21日上午7:00起,有序恢复区内农村客运的营运。县际、市际、省际道路班线客运恢复时间另行通告。

四、区内水运码头、渡口有序恢复。旅游船舶继续停航停运。

五、乘客必须持湖北健康码“绿码”出行,规范佩戴口罩,有序排队(前后间隔距离不得少于1米),接受体温检测,实名制购票。对未携带智能手机或操作智能手机不便,不能出示湖北健康码“绿码”的乘客,必须主动出示现住地村(社区)出具的健康监测证明,由车船工作人员对其测量体温正常后进行登记,方能乘坐。

六、各运输企业和经营业主必须严格落实客运场站、公交站廊、车辆(船舶)和码头、渡口等设施的消毒、通风和人员防护措施。在自然气温、行驶速度等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量关闭车船空调,开窗通风;客运车辆(船舶)要“一趟一消毒,一趟一通风”,出租车“一趟一通风,半天一消毒”。

七、适当控制车船乘员。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分区分级科学做好客运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交运明电〔2020〕84号)要求,有站立区公交车遵循“分散就座、站立适度”的原则,按每平方米不超过6人的密度,控制车内乘员。无站立区公交车和农村客运车辆(渡船)分散就座,降低风险。

八、各运输企业和经营业主要严格做好驾驶员、乘务员等工作人员的防护工作,上岗前要测量体温,对近期有往返疫区经历或有密接史未解除隔离期的员工一律不准上岗,严格落实办公区域通风、消毒等防护工作。

九、营运单位要在客运场站、车厢通过广播、标语等方式开展卫生防护知识宣传。

十、乘客在乘坐过程中,必须服从车船工作人员安排。对不佩戴口罩,拒不配合体温检测或身份查验、登记的,工作人员可拒绝其乘坐;对拒不遵守疫情防控要求,故意隐瞒病情、旅居史、接触史等相关信息,造成新冠病毒传播,扰乱疫情防控秩序,严重侵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危害公共安全的,由公安机关从严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堰市郧阳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3月19日

编辑:姜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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