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丹江口市发布了关于商业门店恢复经营的通知,详情如下:
关于商业企业和门店恢复经营的通知
(第三批)
为方便群众日常生活需要,经研究决定,在继续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防控措施,有序推进商业企业和门店恢复经营,现就第三批恢复经营的商业企业和门店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恢复时间:从2020年3月18日8:00起。
二、门店类别:限制清单内的商业企业和门店,疫情未解除不得营业,其他合规商业企业和门店均可恢复经营。
限制清单内的商业企业和门店主要包括经营场所人员聚集度高、空间相对密闭、容易交叉感染和噪音扰民的影剧院、棋牌室、游艺厅、书店、网吧、舞厅、酒吧、KTV、公共浴室、足浴店、美容店、健身房、培训机构、堂食类餐饮、活禽交易店、废品收购店、钢窗加工店。
三、有关要求:
(一)从业人员必须持湖北健康码“绿码”或体检合格证明,佩戴口罩上岗。
(二)每天对营业场所进行消杀,监督顾客佩戴口罩,查验顾客湖北健康码“绿码”或体检合格证明后方可进店购物,提倡通过支付宝等无接触方式付款,支持鼓励采用线上购买,线下配送的经营模式。
(三)恢复营业的商业企业和门店若发现疫情防控异常情况,须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报告。
以上符合类别的门店恢复经营后,市直各有关部门要及时履行职能监管和行业监管职责,确保相关商业企业和门店有序、安全经营。限制清单内的商业企业和门店擅自营业,将按疫情期间相关规定严肃查处。
特此通知。
丹江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丹江口市商务局
丹江口市卫生健康局
丹江口市交通运输局
丹江口市科技和经信局
丹江口市住建局
丹江口市农业农村局
丹江口市公安局
丹江口市文化和旅游局
丹江口市民政局
丹江口市教育局
丹江口市人社局
丹江口市邮政公司
2020年3月17日
编辑:周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