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所有人都不能出门,会影响到大家的日常生活,但对有些人来说不仅正常生活无法保障,内心还饱受着煎熬,在逃人员李某就是其中一员。
最近,张湾公安分局刑侦大队民警邵龙,愿意帮助李某结束这样的生活,并为他提供一项特殊的服务“上门服务”。
2018年初,李某(丹江口市人)为600元的好处费,将三张银行卡卖给牌友王某,后将两名朋友所办6张银行卡卖给王某,非法获利800元。今年2月底,李某因非法买卖银行卡被张湾警方列为网上追逃人员,于是开始了东躲西藏的日子。
由于疫情的爆发,各个小区、村庄都实行封闭式管理,李某哪里也不敢去,只能躲回老家。但面对各种检查,李某每天心惊胆战的,还被疫情折磨到“弹尽粮绝”,于是李某决定,跟侦办案件的民警邵龙先“聊一聊”。
“心理压力大,生活又如此艰难,警察蜀黍,我不逃了,我自首!”通过邵龙蜀黍近两天的劝说,李某想通了。可疫情期间,李某无法出门,于是便有了“上门服务”这一“特权”。
目前,李某已经归案,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之中。
民警提醒广大群众
信用卡包含日常所说的信用卡和借记卡、储蓄卡等,贪图小利倒卖他人的信用卡,甚至将他人信用卡无偿提供给自己之外的人,都可能会构成犯罪,本案就是因倒卖借记卡触犯了刑法的事例。
因为信用卡内记录了开卡人的完整信用卡信息资料,按规定信用卡开卡人与持卡人应当一致,否则这些信用卡一旦落入其他犯罪分子手里,轻则直接给开卡人造成巨大损失,重则这些信用卡可能被直接用于诈骗、赌博、走私、洗钱等犯罪,也可能这些信用卡的资料被用于伪造信用卡然后再用于犯罪,造成巨大的社会危害,因此刑法将此类行为规定为犯罪行为。
编辑:陈琦